2005年6月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劳动合同内含无效条款劳动关系还受保护吗
  胡小姐问:
    我受聘于一家外贸公司,当初进公司时,公司与我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,合同约定: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,否则公司将解除合同。今年我与男友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,公司得知后,遂以我违约为由,提前解雇了我。请问,公司这样做合法吗?
    本报作答:该劳动合同中有关“合同期内不得结婚”的内容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,是无效的合同条款。但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,劳动者完全有理由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,劳动者有权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。